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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进城际铁路健康可持续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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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2月2日     收藏 打印 推荐 朗读 评论 更多功能 
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意见
推进城际铁路健康可持续发展
2026-02-02

    日前,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《关于推进城际铁路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这是国家首次针对城际铁路出台文件,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,推动城际铁路实现更高质量、更可持续的发展。

    城际铁路是城市群内重要交通方式。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表示,国家近年来统筹推进城际铁路规划建设,在部分重点区域积极打造“轨道上的城市群”,有力支撑了区域重大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深入实施。

    《意见》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。

    明确功能定位。城际铁路是城市群节点城市间的骨干旅客运输方式,重点满足1至2小时通勤、休闲、商务等中短途旅客出行需求,要求严禁以城际铁路名义变相建设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,从功能上区别于长大铁路干线和城市内部交通。

    明确标准条件。坚持适度超前、不能过度超前的原则,以需求为导向,提出新建城际铁路近期双向客流密度不低于1500万人次/年,审慎建设与既有干线铁路平行的城际铁路项目,既有城际铁路运营5年后客流密度未达到预期指标50%的地区要暂停新建城际铁路项目。明确新建城际铁路原则上在地上敷设,设计速度一般为每小时120—200公里。

    明确实施程序。城际铁路建设规划由省级发展改革、交通运输、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编制,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。

    明确监管要求。要求国家铁路局履行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职责,压实地方政府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。落实地方政府支出责任,明确新建城际铁路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50%,不得违规举债融资,既有城际铁路运营10年后未实现现金流平衡的地区,也要暂停新建城际铁路项目,防范债务风险。

    明确管理体系。建立国家统筹、省负总责的实施机制,发挥部门间、央地间、政企间合力,明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自然资源部等统筹推进城际铁路发展,省级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城际铁路规划、设计、建设、运营等各环节具体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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